优惠加分
高中段学校招生优惠加分条件和办法按2017年嘉兴市教育局有关文件执行,从2017年起,全市统一取消体育类、艺术类、科技类等高中招生加分项目,保留国家和省规定的政策类加分项目和分值。优惠加分办理手续:
1.优惠加分办理程序:
⑴考生凭符合加分条件的原始件、复印件到报名点申请,报名点验收合格后,由考生本人填写《优惠加分考生登记表》(复印件附后),汇总《优惠加分考生登记表》后,由报名点编造《优惠加分考生花名册》。
⑵报名点持符合优惠加分条件的原始证件、复印件,及《优惠加分考生登记表》、《优惠加分考生花名册》,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盖章后,于2017年5月11日下午14:00集体到市教育考试院二楼东会议室正式办理手续。
2.各学校(报名点)在加分材料上报前,应将享受优惠加分考生名单、加分项目和加分分值在校内宣传栏或校园网上公示,公示时间不少于三天,接受社会监督。
3.市教育考试院在汇总优惠加分名单后,在官网上公示时间不少于三天,接受社会监督。公示无异议,考生才能获得优惠加分资格。